臺南縣 (日治時期)臺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臺灣日治初期的縣。關於民國時期的同名行政區,請見「臺南縣」。臺南縣是臺灣日治初期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設立於1895年5月至1901年11月,期間曾短暫改制成臺南民政支部[1]。由於日治初期臺灣的行政區劃經常調整,臺南縣的範圍也時有調整,最初規劃時相當於現在臺灣的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及花蓮縣,1901年臺南廳成立前夕的轄區則相當於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扣除恆春廳)。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臺灣日治初期的縣。關於民國時期的同名行政區,請見「臺南縣」。臺南縣是臺灣日治初期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設立於1895年5月至1901年11月,期間曾短暫改制成臺南民政支部[1]。由於日治初期臺灣的行政區劃經常調整,臺南縣的範圍也時有調整,最初規劃時相當於現在臺灣的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及花蓮縣,1901年臺南廳成立前夕的轄區則相當於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扣除恆春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