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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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服饰是指先秦时代华夏衣冠,根据古代文献记载,有“黄帝作冕旒”[1]、“胡曹作冕”、“胡曹作衣”[2]、“伯余作衣裳”等。[3][4]传说黄帝制定服饰制度,“始于黄帝,备于尧舜”,定型于周朝,形成完备的服制,并影响到宗周尊儒汉朝服制。王逸《机赋说》认为,上古人们拿兽皮当衣服,伏羲、炎帝以来,已经出现了真正的衣裳,到黄帝时期,则出现了衮冕等较为完备的服饰制度。[5]
古老的天子六服、王后六服、儒服、剑服位于汉服体系的中心。玄衣𫄸裳的思想渊源,来自“尊天法地”的“天道”思想。传世的礼经载称先秦的礼服有“玄端”,用于朝服、冠礼及婚礼的新郎服等。根据《仪礼》及《礼记》的记载,玄端是造型正直端方,以表“端正”的玄色上衣。作为表征或劝勉世人,必当端庄正直的“常礼服”。西周册命金文中,只有大夫以上的贵族才有资格受赐玄衮。
《周礼》规定的服饰制度展现了当时华夏文明的等级文化、亲属文化、政治文化、重嫡轻庶、重长轻幼以及儒家的仁义思想。在周代宗法文化背景下,服饰具有昭名分、辨等威、别 贵贱的作用。周礼对周代及后世的服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各有不同的礼服。孔子在姬姓鲁国衣逢掖之衣,来自周公的燕居之服,长居宋国则冠章甫之冠。[6]“章甫之冠”指的是一种殷冠,周朝叫委貌冠或缁布冠,治理朝政所冠。[7]庄子则提到了儒服以及武士之服剑服。[8]因此儒服和剑服成为汉朝文官和武官的法服,也是士大夫和武士的基本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