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 (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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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依种类可分成正史、野史、别史、杂史等。东亚传统的史书依体例又可分为纪传体(以人物为主轴)、编年体(以时间为主轴)、纪事本末体(以事件为主轴)、别史体(以国为主轴)、杂史体(以遗文旧事为主轴)、政书体(又称会要体,以典制为主轴)、史评体(以史事评论为主轴)、纲目体(以年表为主轴)、谱牒体(以宗谱为主轴)等等,依时间又可分通史与断代史、国别史等。中国最著名的史书莫过于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与北宋司马光所著《资治通鉴》,人称“史学两司马”。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5年10月23日) |
史书是“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中的“史”,又称“乙部”。《旧唐书·经籍上》:“四部者,甲乙丙丁之次也。甲部为经……乙部为史。”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跋》:“ 彤幼承庭训,早览乙部。”
史书作者 司马迁,字子长,西汉人,继承父志,任太史令。 因李陵事件受宫刑,出狱后发奋著述。
(次分类) ○纲目体:又称门目体、分纲列目体,是中国编年体史书的一种变体。始于南宋朱熹的《通鉴纲目》,纪事仍以“时年”为序,每论一事,均以“凡”发之,每事有一提纲,以大字书写为纲,小字分注为目,纲简而目繁。 ○史评体:是透过理论和方法上阐述史书体裁。梁启超认为史评体主要有两类:一是批评史迹,如贾谊《过秦论》、陆机《辨亡论》;二是批评史书,如刘知几之《史通》、章学诚之《文史通义》。 ○外史:非正史,大抵为琐记及小说之类。如儒林外史。=别史、野史。 ○野史:私家记载的历史。相对于正史而言。=野乘、外史。 ○方志:亦作“地方志”。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华阳国志》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专记古代西南地方历史、地理、人物等的地方志著作,由东晋常璩撰,共12卷。为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地方志,,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政书:(以典章制度为主)又称会要体,是中国及其他汉字文化圈地区记录典章制度的书籍,例:三通(杜佑.通典、郑樵.通志、马端临.文献通考)。 ○实录:是一种编年体史书,指史官为记录先朝皇帝各类事迹所编写的历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