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府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Quick Facts 广州府, 历史 ...
广州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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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清朝的府 | |||||||||||
1378年-1912年 | |||||||||||
广州府在广东省的位置(1820年) | |||||||||||
历史 | |||||||||||
• 成立 | 1378年 | ||||||||||
• 废除 | 19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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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清远市、中山市、江门市、珠海市、东莞市、深圳市、惠州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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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为广州路,明朝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广州府。下领一州:连州(领阳山县、连山县),十五县:南海县、番禺县、顺德县、东莞县、新安县、三水县、增城县、龙门县、香山县、新会县、新宁县、从化县、清远县、阳山县、连山县。治所在南海县、番禺县[1]。
清朝时,两广总督旧驻肇庆,乾隆十一年徙。光绪二十四年裁巡抚,寻复。三十一年,仍与粤海关监督、粮道同裁。布政、提学、提法、盐运四司,巡警、劝业二道,广州将军,满洲、汉军副都统,广东水师提督驻。明领县十三。康熙中增置花县。领县十四:南海县、番禺县、顺德县、东莞县、从化县、龙门县、新宁县、增城县、香山县、新会县、三水县、清远县、新安县、花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