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主义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本质主义(Essentialism),又译为精粹主义,认为任何的实体(如一只动物,一群人,一个物理对象,一个观念)都有一些必须具备的本质[1]。这种观点同时会认为无法对现象作出最终解释的理论都是无用的,因为其不能反映客观事实[2]。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4年2月26日) |
“本质主义”这个术语是由卡尔·波普尔第一次提出的[3][4],在之前无论是持本质主义观点的学者或是质疑本质主义观点的学者都没有使用这个术语。
本质主义观念在西方的出现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最早为人所知的关于所有的思考和观念背后必定隐藏着一个必要事实(理型)的理论是“柏拉图主义”。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主张所有的对象都属于某一基本存在,基本存在决定了对象到底是什么。乔治·莱考夫概括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为“那些使得某个事物是什么的特性,失去了那些特性这些事物就不再是‘那’同一种东西了”[5]。这个观点与“非本质主义(英语:Non-essentialism)”对立。非本质主义声称没有一种特殊的特质是某类型实体必须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