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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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大地震,发生于1920年(民国九年)12月16日(农历十一月初七)世界协调时12:06(陇蜀时间19:06),震中位于中华民国政府甘肃省海原县(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震级为矩震级Mw8.25,[2]最大震度达修订麦加利地震震度最强的12度。
Quick Facts 日期, 震级 ...
如图为海原大地震的MMI震度图,可见中国西北、华北地区大部有感。 | |
日期 | 1920年12月16日19:06(陇蜀时间) 1920年12月16日12:05:52(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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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级 | MW 8.25级 Mww 7.94级 ML 8.5级 |
震源深度 | 17 km(11 mi) |
断层 | 祁连-海原-六盘山断裂带 |
影响地区 | 中华民国甘肃省海原县 |
最大烈度 | Ⅻ度(12度)(CSIS,CEA) Ⅷ度(MMI,USGS) |
伤亡 | 273,400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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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统计,约有234,117到273,400人死亡,主因是由于当地居民居住于窑洞内,因此难以抵受地震冲击,死伤无数。继嘉靖大地震及唐山大地震,此为中国灾难史有记录至今第三多人死亡的地震。仅在海原已造成超过73,604人死亡,二百公里内附近的县城全被波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