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阿拉斯加州代表团维基媒体列表条目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自阿拉斯加州于1959年加入联邦以来[1],该州一直在向联邦参议院和联邦众议院派遣国会议员。其中联邦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联邦众议员的任期为两年。而在1906年至1959年阿拉斯加州建立之前,阿拉斯加领地会向国会派遣一位没有投票权的国会代表。
自阿拉斯加州于1959年加入联邦以来[1],该州一直在向联邦参议院和联邦众议院派遣国会议员。其中联邦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联邦众议员的任期为两年。而在1906年至1959年阿拉斯加州建立之前,阿拉斯加领地会向国会派遣一位没有投票权的国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