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克林顿弹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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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顿弹劾案是指美国第42任总统比尔·克林顿于1998年12月19日被美国众议院弹劾的一件案件,其罪名包括伪证罪和妨碍司法公正。此外,包括另一个伪证罪和滥用职权在内的另外两个罪名在众议院表决中未获通过。此次弹劾源起于莱温斯基丑闻和普拉·琼斯針对克林顿涉及對她性侵犯的诉讼。
事实速览 比尔·克林顿弹劾案, 被彈劾人 ...
比尔·克林顿弹劾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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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彈劾人 | 第42任美国总统 比尔·克林顿 |
推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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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98年12月19日 (1998-12-19)-1999年2月12日 (1999-02-12) |
指控 | 偽證、妨礙司法公正、濫權 |
起因 | 柯林頓與萊文斯基醜聞 |
國會表決結果 | |
聯邦眾議院投票 | |
指控 | 偽證罪 / 大陪審團 |
支持票 | 228 |
反對票 | 206 |
結果 | 通過 |
指控 | 偽證罪 / 瓊斯案 |
支持票 | 205 |
反對票 | 229 |
結果 | 駁回 |
支持票 | 221 |
反對票 | 212 |
結果 | 通過 |
指控 | 濫權 |
支持票 | 148 |
反對票 | 284 |
結果 | 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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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2月12日,美国参议院对克林顿弹劾案进行宣判,宣判采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方式,最终只有45名参议员(在全部100名中)认为克林顿的伪证罪成立,50名参议员表决认为他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成立,均未达到三分之二多数。因此参议院宣判克林顿无罪。克林顿保住總統一職,差17票就要遭到罢免[1]。
众参两院的表决有很大的偏袒性。在众议院,有5个民主党人投票支持弹劾。而在参议院,由于共和党拥有55个席位,所以没有任何一个民主黨参议员投票支持弹劾。有十名共和黨參議員投票反對彈劾。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二次总统弹劾案,首次弹劾案是发生于1868年的安德鲁·约翰逊弹劾案。所不同的是,约翰逊仅差1票(35:19)就将被参议院宣判有罪,而遭到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