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濟各史葛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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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濟各史葛基(Francis Scott Key,1779年8月1號—1843年1月11號)[3]係一個嚟自美國馬利蘭州腓特烈縣(英文:Frederick,_Maryland)嘅律師,佢亦都係一個作家同詩人,佢最出名嘅係佢作嘅詩俾美國用咗嚟做國歌《星條旗》[4]。 喺打緊1812年戰爭嘅時候,喺1814年嘅一日,英軍砲轟麥亨利堡(英文:Fort_McHenry)。基先生佢喺第二日朝頭早睇到美國國旗仍然喺俾英軍炸到爛晒嘅麥亨利堡上空飄揚,佢受到啟發,寫咗一首叫《保衛麥亨利堡》(Defence of Fort M'Henry)嘅詩;喺1800年代,流行歌曲嘅曲調經常都會俾人用嚟配上新嘅歌詞,嚟製作另一首歌。例如,《馬利蘭,我嘅馬利蘭》(Maryland, My Maryland)同《哦!聖誕樹》(德文:O Tanenbaum;英文:Oh Christmas Tree)嘅曲調相同。跟隨呢個習俗,基先生用咗一首當時相當流行嘅英國飲酒歌(drinking song)嚟做《星條旗》嘅基礎[5]。嗰首飲酒歌喺嚟自倫敦一間好受歡迎嘅紳士俱樂部,叫做 Anacreontic 協會,間俱樂部用咗公元前五世紀嘅「希臘歡樂嘅吟遊詩人」Anacreon 嘅名嚟命名[5][6][7]。首歌慢慢流行起嚟,俾好多人當成非官方國歌咁唱,最終喺一個幾世紀之後,俾胡佛總統批准咗做正式嘅美國國歌。
方濟各史葛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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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濟各史葛基(大約喺1825年影) | |
第四任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檢察官 | |
任期 1833-1841 | |
總統 | |
前任 | 湯馬士史旺(律師) |
繼任 | 芬德爾二世 |
個人資料 | |
出世 | (1779-08-01)1779年8月1號 馬利蘭州腓特烈縣(依家嘅馬利蘭州卡羅縣) |
死 | 1843年1月11號(1843-01-11)(63歲) 美國馬利蘭州巴爾的摩 |
墓地 | 馬利蘭州腓特烈縣橄欖山公墓 |
配偶 | 瑪麗萊德(1802年結婚) |
仔女 | 11,[1]包括菲利普基二世 |
親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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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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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喺馬利蘭州同華盛頓特區做咗四十年律師,曾經處理過一啲重要嘅案件,包括涉及當時嘅副總統阿倫伯爾可能叛國嘅伯爾陰謀案(Burr conspiracy),佢喺最高法院好幾幫伯爾辯護。佢俾安祖積遜總統提名做1833年到1841年期間嘅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檢察官。佢係一個虔誠嘅聖公會教徒。
基喺1800年開始就擁有奴隸,喺呢段期間,廢奴主義者認為奴隸制度造成嘅唔公平現象,佢哋認為基呢類嘅奴隸主通過奴隸制,令自己變成有錢同埋強大,佢哋話基應該將《星條旗》嘅「自由嘅國土同勇者嘅家園」(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改成「自由嘅國土同被壓迫者嘅家園」(Land of the Free and Home of the Oppressed)[8][9][10]。 作為地方檢察官,佢鎮壓嗰啲廢奴主義者,同埋喺1836年佢對Reuben Crandall(case against Reuben Crandall)嘅官司嗰度輸咗,喺嗰單官司嗰度佢指控啲廢奴主義者,通過出版物,煽動奴隸叛亂,同埋將美國嘅奴隸制描述成為一個殘酷同罪惡嘅制度[11]。 佢亦都係美國殖民協會嘅領導人,嗰個會將啲以前嘅奴隸送去非洲[12][13]。 佢喺1830年代釋放咗一啲奴隸,又請咗一個奴隸做農場工頭嚟管理其他奴隸。 佢公開批評奴隸制,又為一啲尋求自由嘅奴隸提供免費嘅法律服務,但係佢亦都代表逃亡奴隸嘅主人。到咗佢死嘅時候,佢仲有八個奴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