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恩德·汉德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勒恩德·汉德(Learned Hand,1872年1月27日—1961年8月18日),哈佛大學本科主修哲學,哈佛法學院優等畢業(with honors)。是美国著名法官,他的著名成就是把经济分析的方法运用到了美国侵权法中。儘管未曾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但他被公认为是美国最高法院三位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本杰明·卡多佐之外的最有影响力的法官。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勒恩德·汉德 这是一篇與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学家等法律工作者相關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勒恩德·汉德
勒恩德·汉德(Learned Hand,1872年1月27日—1961年8月18日),哈佛大學本科主修哲學,哈佛法學院優等畢業(with honors)。是美国著名法官,他的著名成就是把经济分析的方法运用到了美国侵权法中。儘管未曾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但他被公认为是美国最高法院三位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本杰明·卡多佐之外的最有影响力的法官。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勒恩德·汉德 这是一篇與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学家等法律工作者相關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勒恩德·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