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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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諸動機(英語:Appeal to motive),或稱誅心論、誅心之論,是訴諸人身謬誤的一種,係藉由質疑提出主張者的動機,而論證或明示暗示其主張不合理。主張者背後特定的動機或利害關係只是提出論述的一種可能,未必就是提出論證的真正原因。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3年8月9日) |
質疑動機並不是完全不合理的,但不能只因主張者提出某項論證就質疑主張者背後必然有某種動機,就否定該論證,就算論者真的有某種動機,也不代表論者的論證是無效的。論證的有效性和論者的提出這論述的理由是否是可接受的這兩點,是彼此獨立的,論者是否有某種不可告人的動機或利害關係,和論證本身是否有效無關。沒有私心的人提出的論證未必是真的,因為利害關係而提出的有利自己的論證也未必是假的。
一個例子是看到政治人物或知名人士在公開場合聲稱「死刑定讞就該執行」,或者政府突然執行死刑,就聲稱政府只是在挽救低迷的民調,或者在替選舉造勢,或者政治人物和知名人士是在消費受害者炒知名度,並進而明示或暗示這些人不該有如此的理論或者政府不該執行死刑等,這種質疑就有藉由犯下訴諸動機謬誤的嫌疑。
除了用論者可能的動機來否定某個論證是犯了訴諸動機的謬誤之外,因為論者可能有某種動機,就假定論者一定有某種動機,也同時是犯了訴諸可能的謬誤。